2019年7月12日晨,一声清脆的“执行110”财产线索举报电话提供了申请执行人吉林省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白某某及德惠市某驾驶员培训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德惠市的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就此拉开了新一天的执行序幕。
案情简要
本案被执行人德惠某驾驶员培训公司于2013年12月4因经营需要购买10台捷达轿车。以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义向第三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57.6万元,还款期限24个月,白某某(系李某某妻子)在还款承诺书上签了名。申请执行人(原告)与第三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个人借款保证合同,借款后驾驶员培训公司购买了轿车,但未将还款义务如期履行完毕。2017年11月29日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由被执行人(被告)李某某、白某某及德惠某驾驶员培训公司给付原告15.29526万元及利息并承担相关费用。
因被执行人消极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且未如实申报财产。两年来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苦苦追寻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但均无明显成效。人难找,车难扣,成为了横亘在执行干警面前的两座大山。
但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尽百倍努力。在对该财产线索进行短暂分析研判后,制定了代号为“闪电”的执行计划。执行局选调局内精干力量组成7.12执行专案组决心破冰攻坚、啃下这块长达两年的骨头案。
随着执行局长的一声令下,由王、李两位法官带领的专案组从法院出发前往德惠市,这次行动也预示着伊通法院干警的执行长征路再次前进。
倚天宝剑出鞘,天气也为此次的行动增添了几分色彩。出发前的晴空万里转眼间变成了倾盆大雨,为了节省时间快速到达线索提及的财产现场,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路等待高速公路的开通,一路从底道驱车前往。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过近两个小时200余公里的雨中跋涉。7月12日中午时分,执行干警全部到达可供执行财产所在地。经过出示证件、核查财产信息等程序,查明现场三台悬挂学员车牌照的捷达车为德惠某驾驶员培训公司名下车辆。经过请示,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向相关人员送达了采取扣押措施的执行裁定书对三台车辆进行了扣押。
经过一天的奔波与努力,使这件执行难案再现突破口和新的转机。通过“闪电”行动,宣誓了伊通法院坚决解决执行难的决心,表明了执行干警执法为民、攻坚克难的信心。路漫漫其修远兮,伊法人将上下求索司法为民之路;安得倚天抽宝剑,执行干警将利刃出鞘让“老赖们”感到法律的周天寒彻;风雨不动安如山,执行长征,再前进!!!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5 1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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