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
司法救助充分体现了人民司法工作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目标的题中之义,也是在目前复杂的社会形势下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建立健全司法救助机制,能让困难群体在生活上得到帮助,在思想上得到安慰,从而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全区和谐稳定。
按照我县政法委的指示精神,我院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首先在院内进行申报,由各庭室负责人严格把关,贯彻落实责任意识,对上报信访人的情况要做到准确了解,经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及文件规定的信访人才有继续评查的资格。其次,经过本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决定后,上报至本县政法委,由政法委理赔小组委员会牵头,多个部门进行案件的评查,严格把关。最后,经过本县政法委评查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向上级相关部门逐一上报。
截止到2018年末,我院司法救助情况效果良好,没有反弹现象发生。2017年—2018年共救助案件十二件,发放金额约100万元,得到司法救助的信访人严格履行救助协议内容,未出现因此事而衍生出的其他赔偿和诉讼问题再寻找各种理由到各级人民政府、党委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级信访部门、各级人民法院上访、诉讼、申诉、申请赔偿的情况。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1-08 09: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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