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伊通法院新一届党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帮助基层群众解决急难盼愁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依托5个派出人民法庭、 30 个法官讲法点及巡回审判点,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以“五个强化”系列举措积极推进“无讼村”试点创建工作,探索创新基层诉源治理新模式,不断丰富多元解纷和分析研判体系,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共建和谐村屯,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满意度、获得感。
强化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对接,“无讼”组织领导到位
伊通法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地方党委、政法委汇报创建工作,争取党委的大力支持。主动与党委、政府及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对接,5月12日,组织召开由县政法委、县人大、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村参与的创建无讼村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法院与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乡镇村屯定期共研共商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下发《“无讼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形成府院有效对接、力量整合、综合施策的立体化治理模式,推动县委政法委把“无讼村”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基层党建工作、文明村屯创建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创建标准要求,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切实将创建工作落实落地落细。伊通法院从全县196个村和社区中优先选择对接基础较好的11个村屯进行试点,从中再选取3个“无讼示范村”先行试点,以点带面、以面带片、以片带区,力争3—5年推进“无讼村”在全县铺开。在试点村村部设置驻村法官工作室,添置办公座椅、卷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根据各村特点注入文化元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驻村法官开展调解指导、法律咨询、纠纷化解、巡回审判、司法确认等工作,推进法庭执行试点工作,减少诉讼成本,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5月18日,营城子镇红塔村、三道乡三道城子村、景台镇秀山村“无讼示范村”挂牌,标志着创建“无讼村”工作正式启动,将“无讼村”创建工作与巡回审判、法律宣讲等活动结合起来,提高各项工作质效。红塔村、三道城子村揭牌后分别处理纠纷11件、13件。老百姓把驻村法官工作室称作“家门口的法庭”,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满满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强化对试点村矛盾隐患摸排,打造“无讼”典型样板
驻村法官加班加点抢时间,借助公安“矛排小分队”平台优势和排查基础,对11个试点村5055户17545人逐户逐人进行拉网式排查,填写矛盾排查登记表,将户内全部人口身份信息、家庭关系、联系方式等详情登记造册,并建立特殊人群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行排查梳理,将农村易发频发矛盾隐患按照纠纷类型进行分类,一是邻里关系引发型,包含土地边界、通道、采光纠纷等;二是家事彩礼争利型,包含离婚纠纷、赡养继承、彩礼返还、分家析产等;三是财产债务经济型,包含民间借贷、担保追偿、债权债务等;四是激情伤害转化型,如侵财扰民、斗殴伤害等。通过科学分类,可以及时发现纠纷,并第一时间进行矛盾化解,着重预防和调处可能民事纠纷转化成治安乃至刑事犯罪的案件。驻村法官与基层组织定期联合摸排走访,针对纠纷类型形成个性化化解预案,按矛盾激烈程度实行“黄、橙、红”分级处理,“黄码纠纷”远程指导调、“橙码纠纷”赶赴现场调、“红码纠纷”前往法庭调,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通过组建微信工作群,充分运用远程调解室、在线诉讼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第一时间指导纠纷化解,预防矛盾升级形成诉讼。截至6月10日,共排查出矛盾隐患80余件,通过司法解答、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形式全部化解完毕。坚持周沟通、月分析、季报告制度,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深入研判社会矛盾纠纷成因特点和变化趋势,及时提出司法应对意见,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强化完善诉非对接机制,形成“无讼”工作合力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搭建线上线下工作平台。以人民法院为基点,纵向建立“村居、镇(街)、法庭、法院”四级网格相结合的坐标体系。在法庭配备驻庭特邀人民调解员,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书记员”的诉调一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作用,通过上门宣传、情感说服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对于矛盾比较大的纠纷,基层法庭和司法所、派出所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和综合治理优势,有效钝化矛盾。将诉前调解作为前置程序,切实做到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行甄别、引导、分流,与住建部门、劳动局、司法局、妇联等部门建立对接机制,将适合诉前调解的案件委托相关部门、乡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并在短期内予以反馈,调解成功后由法院进行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加强对基层解纷力量的指导、培训,提高他们的解纷能力。发挥人民调解平台“总对总”“点对点”集成多部门解纷力量的优势,针对金融纠纷、物业纠纷等类型化纠纷提升委派调解、特邀调解工作力度。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将无讼村创建与法院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工作结合。在涉及无讼村试点的红塔村“吉林省黄牛产业园区项目”的拆迁征收工作中,驻村法官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全方位加强普法宣传,持续提供法律支持,将14起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在诉前调解成功,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序推进和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强化多元解纷机制效能,打响“无讼村”品牌
坚持强基导向,依托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注重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网格员的对接,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聘任一批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的“领头雁”式党员村干部和乡贤为特邀调解员,通过常态化法律培训和实战化调解指导,提升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部分村干部法律知识欠缺、调解底气不足等问题。伊通法院制作张贴《矛盾处置分工模式图》和《矛盾排查流程图》,按照“3+1+N”模式即“政法委员+民警+治保主任+驻村法官+调解员(屯长)+乡贤”模式,组成矛盾排查纠纷综合团队。司法、法院、公安三方参与,“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民警说案”,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形成调解合力,真正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达到1+1+1>3的工作效果。强化与行业组织、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的沟通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做好司法确认和分调裁审工作衔接,坚持非诉在前、司法断后,充分发挥司法对其他非诉解纷方式的融合赋能。在村民家门口讲法明理、论理说事,将审判台“搬”到了在村委会、田间地头、场院集市,通过公开调解,高效化解赡养家事、相邻纠纷、离婚析产等矛盾纠纷。在回民聚居地城子村,驻村法官因地制宜,结合少数民族村的特点,将司法服务与打造美丽回民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助力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民族团结村居建设。
强化司法宣传力度,营造“无讼”创建浓厚氛围
积极开展“立体化”法治宣传,发挥基层司法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定期普法、类案示范裁判、巡回审判等方式,合理引导群众的诉讼预期,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充分利用各镇“喇叭村村通”工程,播报法律常识,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诉源治理、无讼村居创建工作的意义,动员辖区居民积极投身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打牢创建思想基础,提高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将法治理念根植群众内心,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通过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介,加强对于非诉解纷方式高效便捷、低成本等优势的宣传,提高群众选择适用非诉方式的意愿。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更新“无讼村”创建信息和典型案例,在无讼试点村部设立“无讼村”创建工作宣传栏和无讼文化长廊,深挖“无讼”文化内涵,向村民发放创建“无讼村”创建倡议书,向村民大力弘扬“无讼”理念,引导群众逐步形成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意识和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无讼村”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彰显法院推进诉源治理的新理念、新路径、新作为,全面推动“无讼村”创建落实落地,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伊通、法治伊通,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文字:王国军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13 2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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