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审判监督流程“可视化管理”机制,就是要通过全面跟踪进入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审理情况,自动评价各个审判流程的办案质量效果,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监管有力的审判监督流程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完善管理,实现审判监督流程管理的静默化运行。
一是建立再审案件的识别与关联机制。这是对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深度分析的前提条件。对于再审发回重审案件,由于该类案件适用一审程序且新立案号,故应特别强调将这类案件在审判流程系统中识别为再审案件,并与原审程序建立关联。对于通过抗诉或申诉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亦应建立与此前再审审查程序的关联,以对再审审查程序形成有效监督。
二是加强再审裁判文书说理分析。再审裁定应加强说理分析,详细表述原审的错误或不当之处,强化再审审理的针对性;再审判决时,不仅应依法对当事人的再审请求作出裁判,还应对裁定进入再审程序的理由予以回应。
三是完善审判流程填报信息。再审审查案件结案时,应当在审判流程系统中填报进入再审程序或驳回再审请求的理由;再审审理案件结案时,应当填写再审裁判理由;维持原判的,还应注明对于再审审查理由的认识与意见。
三、加强分析,实现审判监督流程管理的自动化运行。
一是抓好对原审案件的质量分析。此处可重点关注四项数据:申请再审案件的数量,申请再审的比例,进入再审率,再审发回改判率。前两项数据主要反映服判息诉情况,后两项数据反映裁判质量。通过按月提取相关数据,自动生成报表进行通报,促进原审法院和法官强化认识、提高审判质量。
二是做好对再审审理案件的质量分析。此处可重点关注三项数据:再审案件的申诉及申请抗诉率,再审程序的改判、发回重审率,再审发回重审后维持原判的比例。由于该类数据样本数量较少且审理周期较长,该项分析可按年提取,相关数据适当向前回溯。
三是做好对再审审查质量的反向分析。此处可重点关注三项数据: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维持原判率,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后通过抗诉、申诉程序进入再审并作出改判的案件数量。通过按季度提取数据,自动生成分析报表进行通报,减小再审审查的随意性和任意性。其中,由于第三项数据所涉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相关数据可适当向前回溯。
四是做好再审裁判文书的质量分析。自动提取裁判理由明显短于合理水平的再审裁判文书,通报批评瑕疵文书,作为法官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强化应用,提高审判监督流程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注重数据的综合解读。前文述及的各项指标之间互相关联、各有侧重,在分析运用时应当予以准确把握。要排除关联案件的影响,避免该类案件数量过大造成数据失真;要适当延长分析数据的时间范围,避免其他环节审理周期不同造成的不利影响;要加强各项指标之间的对比分析,避免过于重视某项数据造成以偏概全。
二是做好重点案件的梳理评查。自动提取并重点关注裁判结果来回“翻烧饼”的案件,适时进行专项评查;自动提取并重点关注再审发回重审案件,审查是否存在违法多次发回重审等现象;自动提取并重点关注诉讼周期过长的案件,促进纠纷尽快得到实质化解。
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密切监督。审判监督流程管理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相关指标的合理阈值,作为相关考核的重要参考。对于显著超出合理区间的原审法院和业务部门或法官,及时启动专项核查程序。对于能力不足的,责令退出法官队伍;对于发现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审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3 0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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