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负责人 | 部门职能 |
政治部 (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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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集成 | 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院人事、干部管理、岗位责任制管理工作;负责法官法衔、司法警察警衔呈报和法官考评工作;负责书记员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
机关党委 | 刘立志 | 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机关干部、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以及党费的收缴。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等。负责本院党建工作。 |
审判管理办公室 (研究室) |
朱建楠 | 负责本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差错案件的审查和卷宗评查,批办案件的受理和监办工作。 |
综合办公室 | 刘霁辉 |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政务工作;负责本院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和党组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撰写简报信息、工作报告、领导讲话、文件制发等文字综合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接待、档案和武器、服装、车辆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本院财务、诉讼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适用法律、政策请示,调查研究、审判方式改革等工作。为本院审判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者答复,对送审案件中鉴定文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负责统一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严格对外委托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 |
立案庭 | 胡志良 | 对县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审理非诉财产保全案件及小额速裁案件;对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移交审判监督庭审理;对本院有关审判庭室受理相同被告,相同的标的案件进行监督、审查和协调;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审理不服本院刑事、民事、行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申请再审的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 |
刑事庭 | 杜凌飞 | 依法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形式公诉、自诉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及上级法院交由审判或指定的第一审刑事公诉(少年刑事犯罪)、自诉案件。 |
民事庭 | 李春辉 | 依法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依法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合同、证券、票据、企业破产等纠纷案件。 |
行政庭 | 邱海霞 | 依法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审理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的行政抗诉案件;审查并执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需强制执行的除外)。 |
执行局 |
张宝立 | 负责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执行;负责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的执行和非诉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依法审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的案件;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 |
司法警察大队 |
许继 | 负责司法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协助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案件执行工作。在办公室指导下负责本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上级法院和本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环城法庭 | 朱海波 | 负责审理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
大孤山法庭 | 周和影 | 负责审理大孤山镇辖区范围内案件。 |
马安法庭 | 蔡 佳 | 负责审理马安镇辖区范围内案件。 |
伊丹法庭 | 王红波 | 负责审理伊丹镇辖区范围内案件。 |
营城子法庭 | 张丽梅 | 负责审理营城子镇辖区范围内案件。 |
靠山法庭 | 王月 | 负责审理靠山镇辖区范围内案件。 |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7 14: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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