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诉权,伊通县人民法院强调立案工作以保障当事人诉权为本,提高立案审查效率,严格案件流程,畅通立案渠道。
我院实行多渠道立案联络制度,当事人可首先通过电话进行咨询,立案庭设立1号窗口为绿色通道,主要方便当事人立案信息的咨询,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诉前指导,咨询电话为0434-3196331。
同时立案庭设立2号窗口,为执行立案、行政立案专用窗口,及时解决当事人有关于执行、行政的立案需求。
3号窗口为民事窗口,负责伊通县内民事案件的立案工作。为了方便乡下当事人及时立案,我院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开展乡下法庭自行立案制度。
当事人亦可通过吉林电子法院网进行网上立案,像我院提交立案材料。当前我院网上缴费、送达工作正在开展。
另外,我院立案部门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求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原则上立案部门必须当天立案,对于是否立案不能立即判定的,应当先接受诉状,并出具收据,载明收到的诉状及材料,并在七日内答复是否立案,对于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向当事人发放书面文书,载明不受理的理由,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明确告知其权利救济渠道。
本院要求,所有诉讼流程,包括有案必接承诺、立案审查时间、案件移转期限及相关文书格式等一律张榜公布并在立案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公开投诉渠道,立案庭明确向当事人释明投诉方式方法和途径,切实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当事人立案渠道畅通无阻。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2 15: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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